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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自治区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2018-05-14    来源: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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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2017年6月14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宏涛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详细解读了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报告要求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我区今后五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奋斗目标和基本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对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李宏涛检察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热潮,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要紧紧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将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依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尽心尽力服务保障全县脱贫攻坚,着力服务发展大局。要着力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业绩评价等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有关制度机制,稳妥推进下一步内设机构改革事项,保证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按期完成。三要不断把学习贯彻党代会活动引向深入,将自治区党代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抓深抓细抓常,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抓在日常,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院党支部、党员干警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入帮扶村、贫困户宣讲党代会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行动帮助联系的贫困群众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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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泾源县人民检察院